【J要求X與其簽訂安全協議方可進場施工】
某中字頭J平整場地、設置圍擋、建設了某建筑主體。某裝修公司X與業主直接簽訂合同(平行發包),但J要求X與其簽訂安全協議方可進場施工,請問這是否有法律依據?X與甲方已經簽署安全協議。此外,J 要求X繳納30萬保證金,請問這是否有法律依據?麻煩各位老哥解答一下,謝謝!
3個回答 >
沒有
一般工程投標 發包 等問題 肯定第一步就要要談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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