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日本業主合作建設鋼結構工程的三個小事
(一)別開生面的設計交底
2003年非典時期,我參加了一次日本企業鋼結構廠房(帶吊車)施工圖設計交底,那是一次別開生面的設計交底。說是別開生面,因為它和我經歷的設計交底不一樣:其一,圖紙交底的對象不是施工單位而是提設計條件的業主各部門技術負責人和將來直接使用車間的有關管理者;其二,就是交底流程采用數學分解因式的方式進行,即圖紙所有內容介紹完之后,他們把工程圖紙內容分解成不能再分的單元寫在白板上,然后逐項由相關的技術人員提問題,直到沒有問題為止。所有的問題當場解決,然后把白板上商議過的文字圖像立即復印出來發給有關技術負責人,按照圖紙和教導內容各自實施。這樣的方式管理工程,還會出多少問題嗎?
(二)一萬元夠嗎
2005年夏天,蘇州相城區北橋鎮的日本企業就要開工了,我作為項目監理總監參與了大部分工作。工程開始前,日本業主打算在北橋宴請參加本工程服務的有關人員。他問代理幾個人參加,消費標準,當時我在場。代理算了算告訴他10個人左右,按當時當地的消費水平一千元足夠了。日本人二話沒說給了他一萬元,還問他一萬元夠嗎?代理說一桌一千元就可以,這錢太多了,日本人說一個人一千元10個人不就是一萬嗎?我們請客有預算,不用給我票據。就這么簡單。
(三)請你去拿監理費
還是上面那個日本項目。工程及時開工,進展順利。有一天,工地上忙忙碌碌,幾個單體項目都展開了,我正和在現場旁站的陳工交流框架柱基礎配筋的驗收事項,這時日本業主過來把我拉到一邊,問我你們沒去辦理監理費財務手續?我一下子蒙了,不是已經付了定金嗎?剛開工一個月啊,他說監理合同上寫著一個月付一次監理費。我必須付出,否則東京總部發現未按月支付,會懷疑工程進度有問題。我終于明白了。這就是我親身的經歷。在國內,各類應付費用能拖就拖,哪有催促你去拿錢的。太陽從西邊出來了?
(@喜歡威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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